運營管理模式
處理流程六部法:“戶申報、站受理、鎮集中、場處理、所監管、市補助”方式。按照“農戶送交、鎮設站點,流動收集、集中處理”原則,建立“職責明確、銜接緊密、運行順暢、保障有力”的病死豬收集、處理工作運行機制。
1.報告
從事生豬養殖、生豬販運、生豬屠宰加工的單位和個人是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的責任主體。一旦發現病死、死因不明生豬時,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其派出機構,并負責做好臨時看管工作。
2.收集
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在接到病死豬報告后,指派人員到現場對病死豬進行確認,必要時通知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采集病料進行診斷檢測,告知轄區內無害化處理企業,企業在接到通知后應在12小時內派人到現場進行收集。
3.運輸
無害化處理企業須派出封閉式冷藏運輸車輛運輸病死豬,并配備相應數量的包裝用品、收集工具、消毒器械和消毒物品,做好裝前卸后的消毒工作,運送到收集點,病死豬要放入冷庫嚴格保存,同時做好各環節的消毒滅源工作。
4.處理
無害化處理企業要按照《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技術規范》,對病死豬進行無害化處理,嚴格按照流程操作,駐場監管人員既要督促指導企業做好各個環節連續詳實的記錄記載,建立健全各項制度,也要負責全程監管并做好監管記錄,通過監控探頭對全程操作進行視頻留檔,保險理賠必須進行設備無害化處理。
死豬冷藏密閉運輸:中間中轉采取冷藏柜逐級匯集解決
養殖戶實行生豬保險:
鼓勵養殖戶踴躍投保,政府補貼大部分保費(30元/頭,業主6元,政府24元/頭),保險理賠采取與無害化處理相結合,必須機器處理、監控拍照。
處理單據“三聯單制”:即養殖場一張、處理中心一張、動監所一張。